经营范围
1、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技术支持。2、负责全县河道工程建设技术保障,负责全县大中小河流度汛工程技术指导和保障工作。3、负责参与拟订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承担水土保持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4、负责按照行业规范,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督检测及相关工作。5、负责指导农村饮水、节水灌溉、农田排灌、小型水库等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工作;负责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及水利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6、负责农田排涝、排水站机组的检修维护及运行技术保障工作。7、负责按照行业规范对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技术审核工作。8、负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旱信息的综合、反映及水旱灾害的调查、统计、评估、发布。9、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10、承担县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