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分中心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清分中心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清分中心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2. 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范围:**************清分中心耗材采购,按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要求根据**************要求执行,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两年。
2.3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2.6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 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2 公告日期:****年**月**日、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 磋商信息
4.1 磋商日期:****年**月**日**时**分
4.2 磋商地点:**********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6楼)。
5.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单价合计):****.**元
服务期限:两年
供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6. 联系事项
6.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周口市文昌大道与人和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张志慧、王倩倩、孙国栋、袁芙蓉
联系方式:****-********(转***)
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转***)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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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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