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1日-****年**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阳曲县露天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泥屯镇伽东村东***处 | ******** | **************** | 采场台阶边坡治理工程、采场台阶平台治理工程、采场底平台治理工程以及修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挡墙、截排水沟等公辅工程 | 1.施工工地要做到“6个***%”;边坡治理、台阶平台治理过程开挖土石方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多余弃方及时清运,减少粉尘污染;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实,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 2.员工盥洗废水回用于施工工地泼洒降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旱厕,委托当定村民定期清掏处理,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弃方主要为石料,由太原市钰泽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及时拉运处置;设置移动式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送至伽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绿化作业使用种子等产生包装及乔、灌木根部包裹产生的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送废品回收公司。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太忻*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 | 太原市太忻*体化经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级处理单元: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级处理单元:水解酸化池+增强生物脱氮除磷***+****池+*沉池;深度处理单元:磁混凝沉淀池+D型滤池 | 1.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提高出水水质。通过污水处理厂提标或建设尾水人工湿地,进*步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总磷*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的可行性。 2.拓宽尾水使用途径,如中水回用等,减少尾水排放的入河总量,降低污染物的入河量,降低区域水体的水环境承载能力。 3.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各环节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检修。强化自动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对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负责,杜绝事故排放;建立和完善非正常排放应急措施,及时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利用污水处理工艺中备用的沉砂池、生物池、沉淀池等临时储存事故废水,为处理事故争取时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4.拟建入河排污口应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 5.排污管道和排污管线建成后,定期对排污管道进行检修和清理,避免污水渗漏和通道堵塞;定期对排污口处排水渠进行清淤处理,保持排污断面渠道通畅,避免污水局部停留时间过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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