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受招标人北海市中医医院委托,组织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服务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科技大厦3楼
联系人:***、刘名芳 联系电话:****-*******;*******
附: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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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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